【時事|2015.11.18】
前幾天,有個女孩在FB『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(社團版)』貼文,
分享自己持觀光簽證在日本打工換宿一個月的經驗,引起軒然大波。
因為這是違法的!違法的!違法的!
(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)
持臺灣護照可以免簽證、一次在日本停留三個月,
但是這屬於觀光簽證、不是工作簽證,是不能從事任何打工行為的。
可能有人會說:「打工換宿,又沒有拿薪水。」
其實“免費的住宿”也算是報酬的一種啊!
已經有熱心網友向日本交流協會求證過了,
『持觀光簽證、進行打工換宿』是違法的喔!是違法的喔!是違法的喔!
(因為太重要了,要再重申三次)